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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倡议书
2021-06-09 09:16     (点击数:)

全校师生、广大校友、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

2021年是商洛学院建校45周年,为了更好地发挥档案资料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丰富学校档案馆藏,在第14个国际档案日来临之际,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档案征集活动。期盼您能将您手头珍藏的学校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含五七师范学院、师大专修科、商洛师专、商洛农校、商洛学院各个时期)的相关文献、图片、音像、实物、回忆文章、口述实录等各类资料和实物,捐赠给学校综合档案室。所赠资料、实物将由学校综合档案室收藏。收藏的资料将集中保存、统一管理、有效利用。对捐赠者所捐物品,一经收藏利用,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络进行宣传。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文献、实物类

1.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札(包括明信片、贺卡)、讲稿、批示等;

2.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及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等;

3.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各时期校牌、碑刻(含拓片)、印章、校旗、校徽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封)、徽标、证章等;

4.我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以及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学计划、教案、教材、试卷、成绩单、教具、模型,学校各个时期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制件等;

5.学校制作或购买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代表意义的招生简章、校历、课程表、备课本、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6.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品、纪念品等;

7.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牌)、锦旗等;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获省部(厅)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牌)、作品等;

8.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保存价值的画册、礼品等;

9.校友个人持有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借书证、团员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及录取通知书、记分册、校内使用的票证、凭证等;

10.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11.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报刊、书籍、照片、实物等);

12.其他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和文献资料。

(二)照片、音像类

1.上级领导及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访问、参观或讲演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2.我校各个时期党政负责同志(含正、副职)的照片(登记照、工作照、生活照等);

3.反映学校重大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4.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照片、录像等;

5.反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大型有纪念意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6.反映历次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各类教职工和学生社团组织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7.反映各时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8.各院系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

9.校友与上级领导、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合影照片及录音带、录像带;

10.教职员工和校友出席国际、国内或在我校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的照片(包括合影)、音像材料;

11.校外媒体对我校报道的各种媒体资料(纸媒原件、复制件和音视频录音、录像光盘及其他载体);

12.其它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有价值的图片和音像资料。

(三)文章、口述类

1.回忆性文章。可以讲述自身参与、见证我校各历史时期(含五七师范学院、师大专修科、商洛师专、商洛农校、商洛学院)的重大活动、历史事件的经历、感悟,也可以讲述校史人物故事以及自己在学校学习、工作、生活中印象深刻的凡人小事。

2.口述音视频。年纪较大的老领导、老教师、老校友可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学校往事和自己与学校、老师、同学之间的难忘故事。

二、捐赠原则及要求

1.原则:以捐赠人自愿为原则,以文物合法为前提,充分体现捐赠人“关爱商院,泽被后人”的意愿。

2要求:捐赠的文物、实物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注明其名称、原持有人、捐赠(征集)时间、地点、用途及简要评价。

三、捐赠形式

1.捐赠:接受个人、单位无偿捐赠。

2.复制:在捐赠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可进行文物、标本的复制,复制品赠与商洛学院综合档案室。对一些特别珍贵的照片和实物,若持有人有意保存,我们将在借用复制后完璧归还。

四、监督管理

学校对所有捐赠的文物,均进行详细登记,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捐赠的文物将注明捐赠者姓名、身份、实物内容等信息。

五、捐赠方式

捐赠人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捐赠手续:

1.直接到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

2.扫描或翻拍后(纸质文档和照片)发送电子邮件;

3.联系工作人员上门收集整理、办理捐赠移交手续。

本倡议长期有效,您可随时联系我们:

办公地点:商洛学院图书馆一楼综合档案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号商洛学院综合档案室

邮编:726000

联系人:周老师 蒋老师

电话:(0914)2381310

E-mail:slxybgs@163.com

衷心希望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学校档案工作,踊跃参与档案捐赠工作。

祝大家工作、学习、生活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商洛学院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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